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中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问题
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在绿化建设的其它方面,如物种的选择与搭配,生态过程的分析等方面,也需要大量科研分析和相应技术的运用。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发生脱节,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问题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随意伐木毁绿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破坏。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问题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本无法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计划,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质量低下,施工混乱,引起行业间不正当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4.城市园林绿化意识问题
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城市广场地建造未从广场功能和市民要求出发,在破坏绿色上构建起来人造景观,过分重视城市绿化的景观效益,盲目追求覆盖率,忽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小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设施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 有财产,绿化作物存活期后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养护和管理。全 体业主要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对践踏、破坏园林绿化和设施的行为,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有代表业主委员会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2.
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不得践踏、攀摘花草,不 得占用或任意迁移、更换、损毁花草树木。
3.
不得在树干上倚靠物品、晾晒衣物,不得利用树木搭盖、牵 挂或在树干上刻字、打钉、张贴广告等。
4.
不得向草地、绿地及园林景观内倾倒垃圾、污水、乱扔烟头、 纸屑,不得损坏、涂画园
小区内道路和绿化谁是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内部有路名的道路绿化和养护管理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郑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1.
居住区(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以上;
2.
单位庭院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3.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4.
铁路、河渠两侧和湖泊、水库沿岸的防护绿地宽度,不低于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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